
公告日期:2025-04-16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宋衍蘅)
本人作为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4年 6 月任期届满离任,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要求,依法履职,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开展提出事前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断完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和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宋衍蘅,女,汉族,52 岁,会计学博士,会计专业教授,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003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曾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任讲师,于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任副教授,现于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商学院任教授,兼任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6 月任期届满卸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股东大会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宋衍蘅 3 3 0 0 1 否
报告期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召开董事会 3 次,本人亲自出
席了公司召开的 1 次股东大会,3 次董事会会议,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其中 2023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会议两次,2024 年一季度报告的会议一次。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结合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实际履职情况,本人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单项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中报审阅工作完成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 2023年度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在不同审计阶段对审计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参考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主要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以及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并在公司位于河北廊坊等地的工作场所现场工作约10 个工作日,履职期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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