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6-006 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一、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二、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三、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额负债的终止确认;四、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五、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的披露”,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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