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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5 16:47:03 股吧网页版
华润江中:华润江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16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华润江中”)科学、规范、激励和约束并举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薪酬管理体系,激发董高干事创业热情,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其中高级管理人员范围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条 管理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薪酬制度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紧密结合,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激励与约束并举原则:建立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机制,充分发挥薪酬管理对调动董高积极性的重要作用。

(三)合规透明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
制度;决定董事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向股东会说明;负责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董事会审议董高薪酬时,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高薪酬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部)负责董高薪酬考核工
作的具体实施与日常管理。

第三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八条 公司根据当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济效益指
标和劳动生产率的预算情况,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等,构建由工资效益联动、效率对标调节和工资水平调控等共同组成、协调运转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具体编制、决定、调整及清算程序,按照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薪酬结构

第九条 董事的薪酬

(一)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提交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领取薪酬,也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
长期激励、津贴补贴和福利等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60%。

(一)基本年薪:是指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根据能力素质、任职岗位和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年薪:是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浮动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业绩合同的完成情况核定。

(三)中长期激励:是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实施的股权激励或任期激励,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另行制定,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四)津贴补贴、福利:根据公司相关政策指引制定津贴补贴、福利办法并执行。

第五章 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绩效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
支付的重要依据。其中经理层成员按照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求执行,并严格按照契约约定刚性兑现薪酬。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

(一)公司业绩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现金比率、投入资本回报率等关键财务和运营指标。

(二)个人业绩合同: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设定的关键绩效指标,包括经营业绩、风险管理、合规运作、团队建设等。

(三)履职评价:对董高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勤勉尽责情况的评价。

第六章 薪酬发放与管理

第十三条 发放方式:

(一)基本年薪按月发放。

(二)绩效年薪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相应比例核定当期发放金额与递延发放金额,并在年度报告披露和考核年度结束后的约定时限内予以发放。绩效考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任期激励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在任期结束后的约定时间内发放。

(四)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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