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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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5 月
目 录
释 义......2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4
第二节 正文......5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5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主要内容......6
三、结论意见......7
释 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华润江中、本公司、公司 指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指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注销 指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事宜
《激励计划》 指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
限制性股票 指 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
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
通
激励对象 指 依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可以获得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对
象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
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授予日 指 本激励计划获准实施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
本法律意见书 指 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国务院国资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法律意见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江中”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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