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3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6-022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
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5.29 元/股(含);
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 0.29 美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
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5.272 元/股(含);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 0.287359 美元/股(含)。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 年 6 月 22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9,000 万元—18,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回购专项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5.29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的预案》(临 2026-020)。
(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 60 万美元—120 万美元的自有资金或金融机构回购专项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 0.29 美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预案》(临 2026-021)。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8 元(含税),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899,337,783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2,188,080.09 元;其中,B 股现金红利
以美元支付,按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即 2026 年 6 月 1 日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人民币中间价(1:6.8167)计算,每股发放现金红利
0.002641 美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 A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18
日、B 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18 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临 2026-018)。
根据公司回购预案的规定,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本次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一)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
1、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5.29 元/股(含);
2、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 0.29 美元/股(含)。
(二)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
1、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 5.272 元/股
(含);
2、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价格上限为不超过 0.287359 美元/股
(含)。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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