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高文进先生、彭诚信先生、齐银良先生共计 3 人;2025 年度内,因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工作,胡正良先生、白静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在任及离任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高文进先生、彭诚信先生、齐银良先生,以及前独立董事胡正良先生、白静女士在任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高文进先生、彭诚信先生、齐银良先生、胡正良先生、白静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
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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