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 》, 公 司对致同所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
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5 年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小组人员构成、总体审计策略、初稿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且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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