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7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ST 海钦 公告编号:2026-048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本次重大诉讼处于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在本次重大诉讼中为原告、申请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本次重大诉讼涉及金额为 13,064,536.05 元及相关利息。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鉴于本次重大诉讼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暂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一)本次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星庚”,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因与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伟天”,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向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宁波星庚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收到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2025)陕 0822 民初 2980 号】,判决被告陕西伟天应向原告宁波星庚支付货款13,064,536.05 元及相关利息。陕西伟天不服一审判决,向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宁波星庚于 2026 年 4 月 8 日收到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
的(2026)陕 08 民终 923 号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10 月 31 日、2026 年 3 月 7 日刊
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重大诉讼及累计诉讼、仲裁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2026-016、2026-025)。
(二)本次重大诉讼申请执行情况
由于上述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已届满,陕西伟天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相应的义务,宁波星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府谷县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近日,宁波星庚收到府谷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6)陕 0822执 1140 号】及相关文件,府谷县人民法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府谷县人民法院(2025)陕 0822 民初 2980 号民事判决书及宁波星庚的申请,裁定冻结被执行人陕西伟天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及网络账户资金,冻结期限为一年。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诉讼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暂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自公司前期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1 件,涉及金额合计约人民币 235,868.66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三、前期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公司前期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8 日、4 月 17 日、5 月 16 日、5 月 26 日、8 月
21 日、9 月 10 日、10 月 31 日、11 月 22 日、11 月 28 日及 2026 年 2 月 11 日、3
月 7 日、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累计
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2025-045、2025-069)、《关于重大诉讼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2025-087)、《关于重
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2025-086、2026-007、2026-016、2026-025),相关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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