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9 17:12:00 股吧网页版
*ST海钦:海钦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30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ST 海钦 公告编号:2026-053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2026 年 3 月 27 日,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福建瑞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善”)与何珠兴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福建瑞善拟以 11.5235 元/股的价格向何珠兴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1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9%。

协议转让的办理情况: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5月29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过户数量为 13,110,000
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其他安排:何珠兴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会减持标的股份。福建瑞善承诺自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及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

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福建瑞善与何珠兴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约定福建瑞善将其持有的公司 13,11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69%),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何珠兴。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海钦股份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福建瑞善)》《海钦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何珠兴)》。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

户日期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过户数量为 13,110,000 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

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福建瑞善和何珠兴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转让过户

股东名称 过户前持股 过户前持股 转让股份数 转让股份 过户后持股 过 户 后 持
登记日期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比例(%) 数量(股) 股比例(%)

福建瑞善 2026/5/28 24,422,425 10.6043 13,110,000 5.69 11,312,425 4.9119

何珠兴 2026/5/28 6,476 0.0028 13,110,000 5.69 13,116,476 5.6952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

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何珠兴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会减持

标的股份。福建瑞善承诺自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四

条及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

特此公告。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