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ST 海钦 公告编号:2025-086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本次重大诉讼执行完毕。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在本次重大诉讼中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本次重大诉讼涉及金额为 14,119,990.86 元。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已对该案涉及的其他应收款计提 50%的坏账准备。因此,本案执行款项全额执行完毕将对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一)本次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星庚”,本案原告)因与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张家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潞安”,本案被告)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宁波星庚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与山西潞安调解,调解金额合计
14,119,990.86 元。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重大诉讼执行结果
近日,公司收到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项诉讼涉及金额 14,119,990.86 元已全部执行完毕。其中,12,118,010.17 元已被法院划
转并用于偿付公司作为被告或被执行人涉及案件的应付款项,剩余 2,001,980.69元已全部收回。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对该案涉及的其他应收款计提 50%的坏账准备。因此,本案执行款项全额执行完毕将对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自公司前期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1 件,涉及金额合计约人民币 1,304,201.00 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三、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公司前期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8 日、4 月 17 日、5 月 16 日、5 月 26 日、8 月
21 日、9 月 10 日、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2025-045、2025-069)、《关于重大诉讼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关于重大诉讼及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关于重大诉讼进展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相关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52 件,涉及金额合计约人民币 222,652,010.05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中 26 件案件已结案,其余未结案件有关进展情况详见“附件二: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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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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