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峰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本人按时出席年度内的各次会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峰,男,1966年2月出生,经济学(会计学)博士,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兼任厦门澍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亚兰德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港股)独立非执行董事,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等职。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已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3次、董事会会议17次。本人均按时出席全部会议,无无故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在充分了解议案内容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会
姓名 应参会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刘峰 3 3 0
董事会
应参会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刘峰 17 17 15 0 0 否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深入参与公司治理,发挥专业作用,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预算委员会召集人,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 亲自出席
专门委员会类别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召开次数 次数
提名委员会 5 5 0 0
审计委员会 7 7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7 7 0 0
预算委员会 4 4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4 0 0
作为审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均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并对审议事项提供了专业意见。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议案均表决同意,无否决事项。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均积极协助提供详尽资料,确保本人决策依据充分、客观,有效保障了决策质量。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除按规定出席会议外,本人通过现场会谈、电话、视频、邮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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