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01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7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并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相关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郭绍坤先生、田双龙先生、
连泽绵先生、王辉先生、王策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向达先生、张鑫辉先生、袁知柱先生(会
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另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于淼女士当选为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郭绍坤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袁知柱(召集人)、张向达、张鑫辉、王辉、王策
战略委员会 郭绍坤(召集人)、袁知柱、张向达、张鑫辉、田双龙
提名委员会 张向达(召集人)、袁知柱、张鑫辉、田双龙、连泽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鑫辉(召集人)、张向达、袁知柱、王辉、王策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经董事长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聘任田双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聘任王革良先生、张忠臣先生、艾俊友先生、王庆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董事长推荐,聘任韩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董事长推荐,聘任王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核,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拟担任的职位。
董事会秘书韩健先生具备 5 年以上董事会秘书工作经验,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其他情形。
鉴于公司财务总监岗位暂未确定正式拟任人选,为保障财务管控、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平稳衔接,现由副总经理张忠臣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任财务总监为止。后续待财务总监人选正式确定并完成尽职核查后,将依规履行新任财务总监聘任审议程序。
四、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白广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张碧丹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朱震宇先生、程国彬先生、曹锦秋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对白广涛先生、张碧丹女士、朱震宇先生、程国彬先生、曹锦秋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1 日
附: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