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ESG 管理体系,规范 ESG 管理工作,实现公司和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央企控股上市公司 ESG 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推动提高沪市上市公司 ESG 信息披露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ESG,是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的缩写,是社会责任在资本市场上的延伸。E 包含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资源能源、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S 包含产品与客户责任、员工责任、供应链责任、社区责任等,G 包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反腐败与商业贿赂、税务透明等。所称 ESG 职责,是指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活动中,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公司治理,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回报能力,将企业发展对环境和社会的外部影响内部化,将公共利益引入企业价值体系,体现兼顾经济、环境、社会和治理效益的可持续发展价值观。
第三条 公司履行 ESG 职责是有效落实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需要,是一项
与公司日常生产运营、公司治理、市值管理息息相关的上下联动、内外交互的系统性工程,有助于公司准确把握存在的风险和机遇,增强发展稳定性,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价值和企业形象。
第四条 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各项制度和流程,从 ESG 管理机构与
职责、ESG 指标建立与维护、ESG 报告编制与信息披露、ESG 赋能与培训、ESG工作评价与考核闭环推动 ESG 管理体系实施,确保公司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并有效履行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识别、评估、管理、监督等职能。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权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企业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如股东、投资者、员工、客户、供应商、服务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媒体公众等。所称重要性议题,是指能够体现公司重大经济、环境、
社会和治理的议题或对利益相关方的评估和决策有实质影响的议题。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ESG 管理原则与领域
第七条 公司 ESG 管理原则:
(一)战略性原则。ESG 管理工作应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出发点,纳入公司
战略管理,追求最大限度地为利益相关方创造包括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环境价值在内的综合价值。
(二)融合性原则。ESG 管理工作应与公司战略和改革发展紧密融合,与
公司生产经营的日常工作紧密融合,与公司文化紧密融合,覆盖公司业务与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更好地回应利益相关方的期望。
(三)系统性原则。ESG 管理工作应横向协调、纵向承接,处理好与经济、
社会、环境的关系,按照统一标准对子公司进行系统管理。
(四)参与性原则。ESG 管理工作应通过有效的利益相关方参与,将利益
相关方意见引入公司决策和管理改进过程,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保密性原则。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管理部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关于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保守国家秘密。
第八条 公司 ESG 管理领域: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与经营深度融合,持续深化改革,加强治理建设,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筑牢合规发展基础;加强廉洁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强化教育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环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坚持强军报国。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富国强军思想,优化发展战略,突出做强主业,合理配置资源,大力加强航空装备建设,为国家研制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航空装备和产品,建设新时代航空强国。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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