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6-012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吉林航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航公司”)
委托贷款金额:不高于人民币 70,000 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签字并盖章之日起 1 年(可提前还款)
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浮动确定,按季结息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吉航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中航财务公司以及吉航公司少数股东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空工业产业基金”)、沈阳沈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飞企管”)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控制,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中航财务公司、航空工业产业基金、沈飞企管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如通过中航财务公司向吉航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将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航沈飞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并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除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公司过去 12 个月与中航财务
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不含日常关联交易)为 10,000 万元。
本次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吉航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吉航公司少数股东航空工业产业基金、沈飞企管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控制,因此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于 2026 年3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飞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中航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向吉航公司提供不高于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自委托贷款合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 1 年(可提前还款);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浮动确定,按季结息;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委托贷款金额和委托贷款期限向中航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支付手续费。
中航财务公司、航空工业产业基金、沈飞企管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控制,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如通过中航财务公司向吉航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将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航财务公司以及吉航公司的少数股东沈飞企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下属企业,航空工业产业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基金管理人均为中航融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企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控制,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中航财务公司、航空工业产业基金、沈飞企管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航财务公司
企业名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春华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95,13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756T
主要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持有 66.54%的股权,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28.16%的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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