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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8:31:02 股吧网页版
中航沈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人”)作为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沈飞”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于 2026 年3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沈飞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向控股子公司吉林航空维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航公司”)提供不高于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自委托贷款合同签字或盖章之日起 1 年(可提前还款);贷款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浮动确定,按季结息;由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委托贷款金额和委托贷款期限向中航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支付手续费。

中航财务公司、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空工业产业基金”)、沈阳沈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飞企管”)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控制,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如通过中航财务公司向吉航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将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航财务公司以及吉航公司的少数股东沈飞企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下属企业,航空工业产业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基金管理人均为中航融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企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控制,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中航财务公司、航空工业产业基金、沈飞企管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航财务公司

企业名称: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春华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95,138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756T

主要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持有 66.54%的股权,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28.16%的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航空工业产业基金

企业名称: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航融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东里 14 号中航发展大厦 A 座 6 层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人民币 5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LQP88D

主要出资方:国寿广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 40.00%,国家产业投资基金出资比例为 20.00%,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2.00%,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2.00%,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出资比例为 8.00%,镇江鼎强智能制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 7.00%、中航融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下期出资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25 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沈飞企管

企业名称:沈阳沈飞企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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