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吴培国
作为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在 2025年度工作中,本人主动关注公司发展战略,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发表意见,能够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任职情况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再次选举本
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本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不存在影响任职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个人履历
吴培国,男,1962 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教授级高级
工程师。历年来主要担任林业部镇江林业机械厂总工程师、厂长;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苏州林业机械厂厂长、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总经理、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机重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会长助理,秘书长。现任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现场会议、现场调研、电话沟通、电子邮件、公众媒体、与中介机构沟通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各项议案预
先审阅、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客观、独立、
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保障公司科学决策、合规运
作。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均达成了认可,没有对有关议案提出
异议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其中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会 是否出席年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方式出席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参 的次数 度股东会
次数 加会议
吴培国 14 14 11 0 0 否 2 是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
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本人出席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参会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 4 4 4
审计委员会 6 6 6
提名委员会 1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