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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力: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名。该会计师事务所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预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预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
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会计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预案》,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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