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宁波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6)0300047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1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
财务报表附注 8
宁波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宁波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由浙江通策眼科医
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主要工商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330203MAC65U9356;注册资本 10,000,000.00 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新星路 435 号,壹都文化广场 59 号(1-1)(1-2)(1-3)(1-4)(1-5),法定代表人:赵敏。
本公司主要从事零售: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玩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户外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箱包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光学玻璃制造;眼镜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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