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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2 20:12:43 股吧网页版
中航重机:中航重机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3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6-01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大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
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
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 万家公司提供服务。2024 年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二、执业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大信全所范围内 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大信承做本项目的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向其技术标准部及
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大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及检查

审计过程中,大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大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开展独立性测试,以及其他监控活动。这些监控活动可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且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四、工作方案

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依据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可行性强且先进、高效的审计工作方案。并针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大信全面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大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大信配备专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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