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就中航重机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及 2024 年 6 月 11 日,中航重机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财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约定中航工业财务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财务公司情况
中航工业财务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航工业财务是在原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原贵州航空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基础上,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共 12 家共同出资组建。后经四次
增资及股权变更,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 395,138 万元,股东单位 4 家,其中,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 262,93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6.54%;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为 111,2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8.16%;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 14,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64%;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 6,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6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756T
成立时间:2007 年 5 月 14 日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81H211000001
法定代表人:周春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
中航工业财务的经营范围为下列全部本外币业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具体经营范围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批准且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航工业财务资产总额 175,576,708,374.11 元,所
有者权益 13,423,431,544.41 元;2025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3,322,659,537.14 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的履行情况
(一)协议主要内容及条款
1、协议期限
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3 年。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中航重机及其控股股东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本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2、交易类型
中航工业财务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承兑及非融资性保函,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3、交易限额
(1)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中航重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中航工业财务之间进行的各项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中航工业财务应协助中航重机监控实施该限制。
(2)本协议有效期内,中航重机应于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当年度将发生的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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