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公司本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等文件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听取公司对相关事项的说明,经认真研究,现就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提交了相关文件。本次为关联方旌德县中医院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涉及关联交易。该项关联担保是为了保障旌德县中医院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提供必要支持,促进其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所发生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签署《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管理服务合同》,有利于公司及旌德县中医院的后续经营,且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符合目前医疗市场的行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签署<管理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刘正军、吴风云、王良成
2023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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