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杰)
本人于2024年12月25日当选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同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魏杰:女,1968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2012年9月至今,担任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一级律师。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在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参加了公司2次董事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2024年履职期间参加的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4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魏杰 2 2 0 0 否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履职期间积极参加召开的所有会议,依据公司各委员会等相关工作规则并结合个人专业知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相关议案,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或弃权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于2024年12月25日当选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履职期间未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2025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
在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情况,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地汇报了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更好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及时掌握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同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明确了审批权限、信息披露、风
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风险起到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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