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2024 年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其 2024 年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出具了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各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发布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文件全文,并注意投资风险。
释 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中,除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重组报告书 指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为“宁波富邦”,
上市公司/宁波富邦/ 指 股票代码为“600768”),曾用名:宁波市华通运输股份有限
本公司/公司 公司(简称“华通运输”)、宁波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宁波华通”)
交易对方 指 宁波新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海涛、周黎明、欧志刚、王月
芬、祁文亚、周斌、张豪、张明、张春婷
标的公司/电工合金 指 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定时器四分厂、宁
波电工合金材料厂)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宁波电工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55.00%股权
拟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新乐控股、王浩涛等 10 个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对方购买其所持有的电工合金 55.00%股权的行为
新乐控股 指 宁波新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
对方之一
《资产购买协议》 指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协
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本独立财务顾问/甬 指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兴证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甬兴证券担任宁波富邦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本独立财务顾问现就2024 年度相关事项的督导发表如下意见: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拟向新乐控股、王海涛等 10 名交易对方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电工合金 55.0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电工合金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实施情况
1、交易对价的支付情况
2024 年 12 月 26 日,宁波富邦已按照《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向新乐控股、
王海涛、周黎明、欧志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