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 11 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唐丰收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华秀萍将不再担任公司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光、唐丰收及非独立董事宋令波 3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杨光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
具体如下:
1、2025 年 1 月 4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
为:与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安排、审计重点等进行了初步沟通。
2、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
为:与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交流,并就审计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与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3、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
为: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 11 项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4、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
为: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5、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主要内
容为: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我们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全程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及时了解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在审计工作按计划开展且审计报告出具后,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在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我们对公司年审机构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客观评估。我们认为,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谨敬业、恪尽职守,严格遵循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审计结论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审核了该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服务经验及独立性,未发现存在影响审计
独立性的情形,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
的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核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等事项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完成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真审阅了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估,重点关注了重大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能够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
5、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督促公司内审部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相关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缺陷,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按照既定计划有序开展,有效发挥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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