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71525 证券简称:伟的新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8月29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共发行人民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0.05元/股,1,990,000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9,999,500.00元,认购对象为一名自然人,本次募集资金
公告编号:2019-009
主要用于公司补足业务开展需要的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进一步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发展。2017年9月1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671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到位。2017年10月1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广东伟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100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4050078801200000027)作为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该账户将作为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公司及主办券商已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严格遵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不存在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登记函之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公告编号:2019-009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9,999,500.00
加:利息收入 13,936.53
募集资金使用 20,013,316.88
其中:1、支付职工薪酬 1,070,000.00
2、还银行贷款 5,400,000.00
3、支付原材料款 11,686,701.02
4、支付公积金 35,000.00
5、支付社保费 87,000.00
6、支付税金 1,050,451.86
7、支付物流费 377,004.80
8、支付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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