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5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独立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自2025年6月27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胡杰,男,1968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森大蒂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助理兼工业企业财务部部长、进出口和保税企业财务部部长、南通正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兼南通分所负责人、南通联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共出席了4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会议,没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审阅各项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保持密切沟通,详细了解审议事项的情况;会中,本人积极参与讨论交流,独立研判、审慎表决,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同,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并利用自己会计专业知识及丰富的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决策的合理性、科学性发挥积极作用。
(二)在各专门委员会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职期内,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出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并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相关议案等进行审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并对会议议题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公司业绩说明会的方式,积极了解中小投资者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关注E互动平台的回复,获取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管理、市值维护等方面的建议,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性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持续强化信息披露的合规性与透明度。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实时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到公司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运营、发展规划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任职期内,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所需的各项必要条件,公司经营管理层与本人保持了良好沟通,公司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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