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30
公告编号:2018-014
证券代码:839420 证券简称:南晶玻璃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20日以书面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大波
6.会议列席人员(如有):全体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公告编号:2018-014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补充确认超出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超出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17)。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庄大波、叶淑华、庄洁、叶淑珍均系关联董事,鉴于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董事会无法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8-014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提请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南晶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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