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4 18:41:01 股吧网页版
汉商集团:汉商集团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5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4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武汉卓尔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武汉客厅项目艺术大厦 B 栋,同时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事项终止之日
止,即 2023 年 8 月 23 日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有关知情人员;

(四)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有关知情人员;

(五)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上述纳入本 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自然人及法人中,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 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公司董事、(原)监事、高管

姓名 职务 自查期间累计买 自查期间累计卖 截至 2026 年 4 月 29
入股数(股) 出股数(股) 日持有股数(股)

杜书伟 副董事长 292,900 0 292,900

魏泽清 副总裁 31,500 0 31,500

冯帆 副总裁 14,100 0 14,100

张镇涛 副总裁、总会 78,000 0 78,000

计师、董秘

王冠南 副总裁 91,000 0 91,000

刘静涛 (原)监事 14,200 0 14,200

以上交易是根据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所进行的正常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其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关于部分董监高以及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增持结果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汉商集团关于部分董监高以及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2、其他自然人

(1)涂桂珍

姓名 职务/关系 自查期间累计买 自查期间累计卖 截至 202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