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2024 年度,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胡迎法、车桂娟、胡浩组成,其中车桂娟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负责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2024 年 9 月,车桂娟因个人原因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在公司补选独立董事期间,车桂娟仍继
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古继洪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 4 次会议,委员亲自出
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了公司年报、季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决算情况、总体审计计划及重大事项进行沟通,督促和检查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保证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认为会计师尽职尽责,遵循执业准则,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壹年,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审部沟通顺畅,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工作计划及总结,督促和监督内审部工作的落实,并对内部审计的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公允的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重大错报,以及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推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积极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与会计师开展沟通、交流,配合会计师工作,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发挥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在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将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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