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证券代码:600774 证券简称:汉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6
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改后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8,04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8,04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3 月 20 日。
本次上市后股改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 152,225 股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 2006 年 4 月 28 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 2006
年 5 月 19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 2006 年 5 月 23 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否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改限售股持有人关于本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汉商集团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此外,公司股东武汉市汉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国资办")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起,区国资办持有的汉商集团非流通股份在 36 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2、如果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因股权质押、冻结等情况而无法支付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对价的,该部分对价所需股份由区国资办代为垫付。被垫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向区国资
办偿还所垫付的股份,并取得区国资办的同意后,由汉商集团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3、如果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尚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方案的,该部分对价所需股份由区国资办代为垫付。被垫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向区国资办偿还所垫付的股份,并取得区国资办的同意后,由汉商集团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4、若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区国资办将在2006 年中期提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汉商集团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不低于每 10 股转增 6 股。区国资办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以上预案投赞成票。
经核对,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出的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是否发生变化:是
1、2006 年 8 月 15 日,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了《公司 2006 年
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此次转增完成以后,公司总股本变为 174,575,386 股。
2、2018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按每 10 股送 3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进行利润分配,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26,948,002 股。本次转增股本的方案实施后,原限售流通股数量从 146,362 股变更为 190,271 股。
3、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9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8,084,400 股新股。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95,032,402 股。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是
股改实施后,公司已安排七次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分别于 2007 年
5 月 18 日、2008 年 4 月 18 日、2009 年 5 月 20 日、2009 年 12 月 18 日、2011 年
1 月 25 日、2012 年 7 月 13 日、201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07-010、
2008-008、2009-007、2009-014、2011-001、2012-008、2014-017)。
自 2014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七次安排股改限售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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