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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南京熊猫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8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资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存贷款等业务出具专项说明,以及按照相关要求出具其他相关报告和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要性水平、风险点及重点审计领域、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核查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
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决算审计的资格和专业能力,满足独立性要求,同意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条款公平、客观,薪酬水平合理、公正;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年报审计计划及相关情况汇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配备足够的审计力量,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遵照审计计划的时间安排,高质量完成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强调要关注重点事项,保证审计时间充足、审计程序充分、审计过程仔细,整体审计工作满足监管要求,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之间的沟通,加强对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减值测试,强化对合资企业的审计程序,关注对相关参股公司股权处置及本年度清算企业的会计处理,重点关注资金安全及变动、收入确认及成本费用结转、外部环境变化对内部控制产生的影响等,提出年审注册会计师应将存货减值计提列入关键审计事项,要关注 2025
年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按照监管要求在 2026 年 1 月中下旬完成 2025 年年度业
绩预告的数据核实工作及披露工作,保证业绩预告数据的准确和谨慎,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要求公司密切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做好2025 年年报审计、内控审计及相关工作,做好应收账款函证的相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做好沟通,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业绩预告的工作。

3、2026 年 1 月中旬,在公司发布 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期间,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就公司业绩变化情况及可能影响业绩预告的期后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多次沟通,要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交易所关于年度业绩预告的各项规定,形成一致意见,规范处理业绩预告及相关事项。

4、在公司编制和披露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过程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考察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现场,与项目团队及现场负责人沟通交流,对审计流程有效性、审计质量等进行监督及评估,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多次沟通,听取了相关方的汇报,审阅了有关报告和材料,讨论了相关问
题和解决方案,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最后阶段应保证人员投入,加强职业判断,提高审计质量,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切实做好年报相关工作。
5、2026 年 3 月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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