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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30 16:38:43 股吧网页版
南京熊猫:港股公告:須予披露交易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1


容 概 不 负 责,对 其 准 确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发 表 任 何 声 明,并 明 确 表 示,概
不 对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内 容 而 产 生 或 因 倚 赖 该 等 内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损 失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须 予 披 露 交 易

认 购 结 构 性 存 款 产 品

认 购 结 构 性 存 款 产 品

(i) 於2026年4月8日,本 公 司 认 购 本 金 为 人 民 币50,000,000元 由 华 夏 银
行 发 行 的 第 一 项 结 构 性 存 款 产 品(ii)於2026年4月28日,本 公 司 认
购 了 第 二 项 结 构 性 存 款 产 品,该 产 品 也 是 由 华 夏 银 行 发 行 的,本
金 为 人 民 币100,000,000元(iii)於2026年4月29日,本 公 司 认 购 了 第 三
项 结 构 性 存 款 产 品,该 产 品 也 是 由 华 夏 银 行 发 行 的,本 金 为 人 民
币100,000,000元。根 据 该 等 认 购,本 公 司 认 购 的 结 构 性 存 款 产 品
的 本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250,000,000元。

上 市 规 则 的 涵 义

根 据 上 市 规 则 第 十 四 章,首 次 认 购、第 二 次 认 购,及 第 三 次 认 购 独 立
来 看 并 不 构 成 本 公 司 的 须 予 披 露 交 易。但 是,由 於 首 次 认 购、第 二 次
认 购,及 第 三 次 认 购 均 从 同 一 发 行 人 华 夏 银 行 认 购 的,而 第 二 次 认 购
及 第 三 次 认 购 是 在 首 次 认 购 之 日 起 的12个 月 内 进 行 的,同 时 在 第 二
次 认 购 及 第 三 次 认 购 时,第 一 项 结 构 性 存 款 产 品 尚 未 到 期,因 此 根 据
上市规则第14.22条及第14.23(1)条,必须将它们合并为一连串交易计算。
由 於 该 等 认 购 的 最 高 适 用 百 分 比 率(定 义 见 上 市 规 则)超 过5%但 低 於
25%,构 成 本 公 司 的 一 项 须 予 披 露 交 易,须 遵 守 上 市 规 则 第 十 四 章 项
下 通 知、公 告 规 定。

引 言

(i) 於2026年4月8日,本 公 司 认 购 本 金 为 人 民 币50,000,000元 由 华 夏 银 行
发 行 的 第 一 项 结 构 性 存 款 产 品(ii)於2026年4月28日,本 公 司 认 购 了
第 二 项 结 构 性 存 款 产 品,该 产 品 也 是 由 华 夏 银 行 发 行 的,本 金 为 人
民 币100,000,000元(iii)於2026年4月29日,本 公 司 认 购 了 第 三 项 结 构 性
存 款 产 品,该 产 品 也 是 由 华 夏 银 行 发 行 的,本 金 为 人 民 币100,000,000
元。根 据 该 等 认 购,本 公 司 认 购 的 结 构 性 存 款 产 品 的 本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250,000,000元。

认 购 结 构 性 存 款 产 品

董 事 会 宣 布,於 本 公 告 日 期,本 公 司 持 有 本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250,000,000
元 的 华 夏 银 行 结 构 性 存 款 产 品。有 关 结 构 性 存 款 产 品 条 款 的 更 多 详 细
资 料 如 下:

(i) 首 次 认 购

认 购 日 期: 2026年4月8日

第 一 项 结 构 性 存 款 产 品: 人 民 币 单 位 结 构 性 存 款DWJCNJ26226

订 约 方: (a)南 京 熊 猫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及

(b)华 夏 银 行

认 购 事 项 的 本 金 额: 人 民 币50,000,000元

产 品 期 限: 2026年4月10日 至2026年7月10日

产 品 类 型 及 风 险 评 级: 保 本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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