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19:51:58 股吧网页版
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覃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覃予)

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坚守独立客观履职底线,立足财务与审计监督专长,深度参与公司治理与内控监督,切实保障财务合规与全体股东利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情况

覃予,女,1981 年 6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东方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理工大学经管学院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硕士生导师。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协会会员(CGMA),曾于 2016 年获国家留基委资助赴美访学一年。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说明

本人已完成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自查,严格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全部规

定,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任除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外

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

利害关系,相关独立性自查结果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备案。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姓名 报告期内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会次数

覃予 8 8 5 0 0 否 2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8 次董事会会议,充分

履行职责,会议召开前,本人均提前完整审阅会议议案材料,重

点牵头对财务类、审计类、内控类议案开展前置审核;会议期间,
充分发挥财务会计专业优势,结合审计委员会前置审核意见,对

议案提出专业优化建议,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对董事会

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确认,公

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完整的

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2、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全年牵头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参加提名委员会会

议 4 次。作为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本人牵头组织委员对公司财务

审计、内控评价、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核心事项开展专业审核;提名委员会履职期间,结合公司财务治理需求,对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专业胜任能力开展针对性审核,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否定意见。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
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就公司财务风险防控、审计监督体系建设、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等重大事项开展独立研讨,结合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作用。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立足审计监督职责,对重大财务事项独立审慎研判并发表专业意见;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履行牵头统筹职责,监督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有效执行,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对接,牵头跟踪核查审计委员会决议、董事会财务相关决议的执行落地情况,确保审计监督职责贯穿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内控执行、风险防控全流程。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牵头建立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常态化沟通机制,统筹审计全流程监督工作:
2025 年 4 月,本人牵头主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 年度审计总结》、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25 年审计工作计划》等议案,牵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调整、财务核算难点开展深度沟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