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19:59:21 股吧网页版
东方通信: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小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杨小虎)

作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履职原则,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技术领域专业优势与科技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情况

杨小虎,男,1966 年 6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东方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曾任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副教授、浙江浙大网新恒宇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网新国际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已完成 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专项自查,严格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全部规

定,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

相关主体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相关独立性

自查结果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备案。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及参与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姓名 报告期内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会次数

杨小虎 8 8 6 0 0 否 2

2025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 8 次,充分履

行职责。认真审阅会议议案材料,充分利用自身计算机领域的专

业知识,对董事会会议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独立审慎行

使表决权,本年度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
弃权情形。本人确认,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完整的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参与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全年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规则开展工作,本人全

程参与议案审议,重点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候选人的专业匹配度等开展专项审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合理性开展专业研判,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否定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未提出否定意见。

(二)独立董事职权行使情况

本年度,本人在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期间,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合理的优化建议,并持续跟踪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关注董事会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 4 月,本人列席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听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 年度审计总结》、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公司 2024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工作报告》《公司 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等议案,就本人重点关注的财务、业务问题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2025 年 9-10 月,本人关注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变更相关工作,从企业审计需求角度,对候选机构在信息通信与技术行业的审计专业能力提出参考意见,确保审计机构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