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9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 新潮 公告编号:2026-045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及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
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777 *ST 新潮 A 股 停牌 2026/6/22 全天 2026/6/22 2026/6/23
停牌日期为2026 年 6 月 22 日。
撤销起始日为2026 年 6 月 23 日。
撤销后 A 股简称为新潮能源。
撤销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为 10%。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
日
(一)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证券简称将由“*ST 新潮”变更为“新潮能源”。
(三)证券代码仍为 600777。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6 月 23 日。
第二节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
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对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1、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6)0102098 号)及《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编号:众环专字(2026)0100983 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已满足《上市规则》第 9.3.7 条规定的条件。
2、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6)0102099 号)及《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编号:众环专字(2026)0100983 号),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已满足《上市规则》第 9.8.7 条规定的条件。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2026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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