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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30 23:19:40 股吧网页版
ST新潮控制权博弈再起:董事会全票否决后 小股东闪电“逼宫”监事会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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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刚被董事会否决,ST新潮(即新潮能源,SH600777,股价3.21元,市值218.30亿元)的小股东立即向监事会提起同样诉求。

  6月30日晚间,ST新潮公告披露,当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宏语”)、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开军等6名股东(以下简称“提请召集人”)提交的《关于提请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以下简称《提请函》)等文件。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就在6月29日晚间,ST新潮刚披露董事会以7∶0全票否决上述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公告披露次日,提请召集人便再携50.1%控股股东伊泰B股(SH900948)的支持意见“直叩”监事会大门。

  ST新潮小股东“直叩”监事会大门

  早在10多天前,深圳宏语、宁波国金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内蒙古伯纳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伯纳程芯茂会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陈开军、宋娟、王震等6位合计持股超过10%的股东,向ST新潮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等文件。

  函件内容指出,鉴于ST新潮第十二届董事会仍未披露2024年年报,公司股票退市风险与日俱增、日益严峻,后续编制及审议定期报告时间紧迫,公司董事会对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负有法定义务,监事会应尽职履行监督职责,若公司因前述事项被终止上市,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应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由此,提请召集人共同联合提请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提请函》所附的由深圳市宏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陈开军、宋娟、王震等4名股东(“提案人”)提出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新一届董事、非职工监事的全部提案。

  不过,在6月28日的相关董事会会议上,ST新潮董事会全体7名董事对《关于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投下了反对票,议案未获通过。

  6月29日晚间,ST新潮对上述结果进行了披露,相关信息显示,现任董事会拒绝召集会议的核心依据在于对提案程序合规性的质疑。

  ST新潮董事会指出,提请召集人提请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时,应附以其名义提出的具体提案。但本次提请召集人未以其名义提出具体提案,而是由其中部分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关提案不构成有效提案,依法不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外,提请召集人的《提请函》中没有明确的审议事项和具体的提案内容等。

  就在上市公司披露上述结果后,6名股东持同样的诉求“直叩”监事会大门。

  在一位资本市场人士看来,深圳宏语等小股东也是在履行“正常程序”。但按照相关规定,伊泰B股刚拿到上市公司的绝对控股权,伊泰B股完全可以自己提名,此次中小股东方面率先提出董事会换届的议案确实有些奇怪。

  博弈升级,治理僵局凸显

  在6月19日与6月30日提交的《提请函》中,深圳宏语等6名股东均提到ST新潮新晋控股股东——伊泰B股的态度。

  《提请函》显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即伊泰B股)部分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项已经完成过户登记,伊泰煤炭成为持有公司50.10%股份的股东,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经与伊泰B股沟通,伊泰B股支持提请召集人提请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就在6月30日上午,对于深圳宏语等股东提起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之前是否与伊泰B股方面做过提前沟通,伊泰B股证券部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没有做过提前沟通,相关事项是由小股东发起的。

  值得注意的是,资本市场上已多次上演合计持股10%以上的股东提议或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逼宫”董事会,但被董事会以程序不符合法规等原因或拒绝或取消的情况。

  在ST新潮新一轮的控制权角逐中,作为持股比例超过50%的股东,伊泰B股并没有率先提出新潮能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请求。《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ST新潮、伊泰B股处求证获悉,6名股东所提请的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的15名候选人名单中,有多人在伊泰B股及其关联企业中任职。

  对于为何没有直接提请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一事,伊泰B股证券部人士表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伊泰B股需要持股新潮能源90天方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现在(新潮能源50.10%股权)收回来以后还没有到90天,我方还没有这个权利”。

  也就是说,耗资百亿元拿下ST新潮控制权的伊泰B股尚未行动之际,深圳宏语等ST新潮的“老股东”率先向现任管理层发难。

  更具戏剧性的是,提请召集人在致监事会的《提请函》中加入“强硬条款”:如监事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导致本次股东大会未如期召开或者未能审议相关议案,视为监事会恶意阻碍、干扰股东大会正常召开,股东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从历史来看,ST新潮的股权结构长期较为分散,曾多次出现控制权争夺事件。如今,伊泰B股虽然通过要约收购获得了绝对控股权,但要真正实现对公司的有效控制,还需在董事会、监事会等核心机构中形成主导地位。

  一位接近ST新潮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ST新潮控制权争夺肯定有进一步博弈。

  在6月30日上午的沟通中,伊泰B股证券部门人士表示:“公司会尽力去解决这个(控制权)问题,现在这个阶段也不方便讲太多,我们肯定也是在努力沟通、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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