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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4 21:23:42 股吧网页版
ST新潮: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5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 2 月 28 日,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吴羡女士、刘军先生、Bing Zhou 先生组成,吴羡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吴羡女士、刘军先生、王滢女士,由吴羡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没有发生变化。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 4 次,分别是:

1. 2024 年 2 月 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与治理层的沟通函》、《公司 2023 年审计工作总结暨 2024年工作计划》。

2. 2024 年 4 月 2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注
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函》、《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所属公司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3. 2024年8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 2024 年 10 月 2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吴羡女士、刘军先生、王滢女士均出席了应出席的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召集、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从专业的角度,独立、客观地做出
判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为董事会依法治企、合规运作、科学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检查公司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相应的年度、一季度、半年度和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在充分知悉内外部审计师对当期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或审计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审查,各期审查结果均以书面形式提交同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判断依据。

(三)协调和监督审计机构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外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对内外部审计
安排和重点工作给予相关建议和协助。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召开例会及时了解内外部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和管理需求调整审计计划,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其全面有效履行职责。

(四)指导和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查并通过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控工作做了持续关注和指导。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对高风险事项和下属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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