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能源”或“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新潮能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2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6,084,394 股(A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19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2,099,999,974.86元。扣除本公司前期发生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 55,795,244.60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4,204,730.26 元。截至 2016 年 4 月 28 日止,上述发行募
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众会字(2016)第 456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已使用 15.54 亿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6.56 亿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差异 1.10亿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汇兑损益扣除银行手续费以后的净额。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资 募集资金实际
号 金投入金额 使用金额
1 标的资产(即 Hoople 油田资产) 28,810.18 28,810.18 -
油田开发项目
2 补充标的资产(即 Hoople 油田资 31,139.40 31,139.40 5,478.31
产)运营资金
3 补充 Howard 和 Borden 油田资产 144,050.42 144,050.42 143,917.07 注
的开发项目及运营资金
4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6,000.00 6,000.00 6,000.00
合计 210,000.00 210,000.00 155,395.38
注: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与计划累计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系利息收入增加及汇率差异原因,实际已全部投入完毕。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原因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标的资产(即Hoople油田资产)油田开发项目、补充标的资产(即Hoople油田资产)运营资金、补充Howard和Borden油田资产的开发项目及运营资金。该等项目符合以下情形,具备结项条件:
1、标的资产(即Hoople油田资产)油田开发项目、补充标的资产(即Hoople油田资产)运营资金:
2021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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