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吴羡女士、刘军先生、王滢女士组成,由吴羡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前述委员的任期于 2025 年7 月 24 日届满。
2025 年 7 月 24 日,经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由陈小俊女士、解祥华先生、刘春林先生组成,陈小俊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人员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 8 次,分别是: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 年 1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全部通过
月 27 日
2025 年 3 《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全部通过
月 20 日
2025 年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治理层的沟通 议案全部通过
月 17 日 函>》、《公司 2024 年审计工作总结暨 2025 年工作计划》
《注册会计师审计完成后与审计委员会沟通材料》、《2024 对《注册会计师
2025 年 7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 审计完成后与审
月 4 日 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 计委员会沟通材
报告》、《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料》,全体委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所属公司开展原油 发表否定意见
及天然气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无
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5 年 7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议案全部通过
月 29 日
2025 年 8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修订)的议案》、《关于设
月 29 日 立内控审计部的议案》、《关于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 议案全部通过
个月期间中期财务报表的议案》
2025年10 《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全部通过
月 15 日
2025年10 《关于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止九个月期间第三季度财务 议案全部通过
月 30 日 报表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吴羡女士、刘军先生、王滢女士在其任期内,均出席了应出席的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陈小俊女士、解祥华先生、刘春林先生均出席了应出席的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承继上市公司监事会职责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进一步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取消监事会并免去监事职务,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召集、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8 次会议,从专业的角度,独立、客观地做出判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为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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