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 新潮 公告编号:2026-037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及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以下前提条件及比例上限的情况下,决定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并全权办理中期分红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经审计的母公司 2026 年中期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债务履行情况等,认为公司现金流可覆盖日常经营与发展资金需求;(3)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的其他分红条件。
(二)中期分红的比例上限:中期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母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状况、必要经营现金流需求、必要资本支出计划以及履行相关债务偿还约定的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来拟定。
(三)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授权为条件性授权,不构成公司对中期分红的确定性承诺,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分红以及实施中期分红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具体将结合实际经营、现金流、资金支出计划和债务履行情况审慎决策。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前述议案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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