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解祥华)
本人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起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任
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持续关注公司发展,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人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解祥华,男,汉族,1963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内蒙古经济管理干部
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内蒙古财经学院培训部副主任、主任;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 年至 2013 年期间);内蒙古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授;内蒙古财经大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院教授;内蒙古财经大学专家委员会教授(委员);现已退休。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8 次,亲自出席 8 次,无授权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认真审阅并审议通过各项议案,未有弃权或反
对的情况。本人 2025 年度应出席股东大会 3 次,亲自出席 3 次。具体出席情况
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缺席次数 大会次数
数
解祥华 8 8 4 0 0 3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提名委员会 2 次,亲自出席 2 次;应出席审计委员会
4 次,亲自出席 4 次;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亲自出席 2 次。本人对专
门委员会会议各项议案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审慎进行表决,未对报告期内委员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列席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重点关注与 2024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有关事项的解决进展,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自任职起参加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保证了与中小股东现场沟通渠道的畅通;公司证券合规与法务部不定期地就投资者热线电话及电子邮箱收到的中小投资者的问询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确保独立董事充分知晓中小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共同提升公司治理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五)现场工作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通过现场考察,利用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并且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各方面的要求,及时向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就相关事项进行汇报,通过现场交流、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就本人关心的问题进行及时准确的解答。
因上市公司几乎全部主营业务均在位于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二叠纪盆地开展,
本人于 2026 年 1 月 7 日与公司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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