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6)0100983 号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能源")《关于 2024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新潮能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新潮能源公司已经向本所提供了 2024 年度审计时未完整提供的资料,我们从这些资料中获得了关于导致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范围受限事项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2024 年度审计中的该等审计范围受限事项对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的审计已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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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
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编号为众环审字(2026)010209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和众环审字(2026)0102099 号标准无保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上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所述内容如下:
“(一)油气资产
新潮能源202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油气资产账面原值为50,216,113,275.90元,包括 Xinchao US Holdings Company(以下简称“美国新潮”)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美国新潮集团”)的油气资产账面原值 50,424,320,047.74 元,新潮能源合并层面调减208,206,771.84 元。
1.管理层提供了美国新潮集团 2024 年度油气资产原值变动表,管理层解释该变动表显示的油气资产年末余额 48,060,258,492.32 元系账面原值减去减值准备的金额。截至本审计报告日,管理层尚未提供列示所有单项油气资产原值的资产详细清单或资产台账,以作为我们选取测试项目的总体。
2.我们查询了美国铁路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公布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由美国新潮集
团运营的 911 口油井清单(剔除重复项目后为 783 口油并)(以下简称“油并清单”),其所列油并信息与上述美国新潮集团 2024 年度油气资产变动表所列的油井信息存在差异。截至本审计报告日,管理层尚未就上述差异提供合理解释和支持性文件。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3.管理层提供了与油气资产账面原值相关的 5 份油气资产收购合同,涉及位于 Moss
Creek、Cordero、Grenad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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