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 新潮 公告编号:2026-03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及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对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34,901,120.07 元,盈余公积为 92,923,435.81元,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 6,657,204,139.08 元。
公 司 拟 使 用 母 公 司 盈 余 公 积 92,923,435.81 元 和 母 公 司 资 本 公 积
2,141,977,684.26 元,两项合计 2,234,901,120.07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 2025 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为以前年度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母公司盈余
公积减少至 0 元,资本公积减少至 4,515,226,454.82 元,未分配利润补亏至 0 元。
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进一步回报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弥补亏损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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