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30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26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钢股份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三)2025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四)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首期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至 2025 年 6 月 8 日在公司内部对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五)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七)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6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1.根据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为 2025 年 EOE 不低于 7.50%,不低于
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以 2023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利润总额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7%,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总额不低于 3 亿元;2025 年ΔEVA>0;完成集团公司确定的 2025 年度专项任务进度要求。2025 年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将回购注销本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5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12,081,000 股限制性股票(包括首次11,592,900 股,预留 488,100 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市价较低值。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 2.15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 2.14 元/股。
2.根据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 7 名
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760,000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市价较低值(按照本公告当日市价采取授予价格)。7 名离职对象均为首次授予人员,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2.15 元/股。其中部分离职人员为行政调动,回购价格需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
(二)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约 2,975.33 万元(另加上同期银行利息),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184,022,149 股变更为 3,170,181,149 股。
股份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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