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六月
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程序方面的事宜由公司董秘室负责。
二、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0 日)在册的
股东;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4 日。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遵循本次大会议事规则,共同维护大会秩序,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五、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大会上要求发言,需向大会秘书处(董秘室)登记。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记次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如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请分别在相应栏内打“√”,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目 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议案
(一)新钢股份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二)关于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三)新钢股份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四)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2025 年 6 月 25 日 下午 14 点 30 分
二、会议地点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 1 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
四、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人数,就会议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三)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正式进入议案审议。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序号 议案名称
1.00 新钢股份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2.00 关于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议案
3.00 新钢股份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4.0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 李军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发言。
(五)投票表决,工作人员统计票数。
(六)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议案一
新钢股份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摘要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6 号)及《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本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6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议案二
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
核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授予与解除限售契合公司的实际管理需要,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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