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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5 18:20:08 股吧网页版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7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6 月 25 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形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傅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6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2名激励对象授予3,68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5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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