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6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10 月 29 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刘建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钢股份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公司经营财务情况,批准该定期报告并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定,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建荣、刘坚锋、廖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成,根据《首期 A 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董事会同意预留授予价格由 2.15 元/股调整为2.14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首次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并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授予条件已经形成,同意
以 2025 年 10 月 31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8 万股预留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 2.14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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