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新钢股份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 军
2025年度,本人作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钢股份”,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现将本人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本人李军,1977年出生,博士学历,历任宝钢集团新疆八钢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宝钢集团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任中国宝武集团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任四源合投资公司投资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摩予渡资本董事长、上海国企改革品牌发展基金投决会委员、贵州贞丰恒山化工董事长。李军先生在钢铁规划和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二)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组织召开了4次董事会和2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本人对公
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同时,从专业角度,对董事会
的有关议案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和公司的持续发展作出了努力。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事 应参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次数
次数 数
李军 4 4 0 0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关联交易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
开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2次,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同
时,本人还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和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
责,提出专业意见,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关联交易委员会
独立董事
应参会次数 参会次数 应参会次数 参会次数 应参会次数 参会次数
李军 2 2 2 2 2 2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人
亲自出席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
股东利益。
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公司均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我并提供足够的资料,同时积极为我履行职责提供各种协助。我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年内也未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关注,并对相关事项作出了独立判断。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查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审批、披露等环节合规情况,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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