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全面履行监督、审核、评估与协调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
要求与公司制度规范运作,人员组成符合监管规定。
(一) 成员构成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 2 名、董事 1
名,其中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各委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履职能力,且均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 人员调整情况
2025 年 8 月 7 日,原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刘惠萍女士因工作
原因提出辞职,经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选举唐国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唐国平先生(召集人)、独立董事韩萌女士、董事段修国先生,调整后结构合规、专业互补,运作稳定高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规范召开会议,全年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程序合法合规,出席人数符合规定,审议事项均获全票通过,具体如下:
1.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等 6 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
案》等 2 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质量、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诚信状况进行全过程、全维度监督与综合评估,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执业规范、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审计委员会严格督导审计机构选聘与续聘流程,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经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实施全程跟踪与督导,在审计计划制定、重点领域确定、相关审计事项应对等关键环节实施专项监督,组织召开审计沟通会议,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重点事项,保障审计工作独立、规范、高效、有序推进。
(二)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慎审阅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及 2025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重点关注收入确认、业绩承诺事项完成进度、关联交易公允性等事项。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财务造假、舞弊及重大错报情形,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披露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认真审阅《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健全有效,运作规范,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审计委员会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控检查、风险排查与缺陷整改,重点关注资金往来、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领域,全程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完善内控体系,有效防范经营与财务风险。
(四)指导与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审议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职责、流程与标准,提升内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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