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25-027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
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1、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进行修订,监事会相关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包括《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在内相关监事会制度相应废止。
2、《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定本章程。 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
或者决定做出之日起30 日内申请变更登
记。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
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律约束力的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